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

金管會對銷售利變型壽險保單的限制

金管會宣布自2014年9月15日起對「利變型保單」採取3大監理措施,包括:「保單解約費的收取年限至少6年」、「解約費用率至少1%」,及「未滿10年不得提供回饋金(配息)」;並且強調業者不可刻意營造商品將停售效應,而造成搶購潮,一旦發現,則將依法處分60萬~300萬。